各院部,院直各部门: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现需对我校归侨、侨眷人员进行统计。
1.统计范围:归侨侨眷。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。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。
侨眷是指华侨、归侨在国内的眷属。侨眷包括:华侨、归侨的配偶,父母,子女及其配偶,兄弟姐妹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以及同华侨、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。
2.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统计填报工作,填写归侨侨眷登记表和汇总表。
对于没有归侨侨眷人员的单位要进行“零报告”。
9月15日(下周四)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统战部(综合楼610室),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zytzb@126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