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、院直各部门:
按照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,需对我校归国留学人员进行信息统计,现对有关要求进行说明。
一、归国留学人员统计条件
1. 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(含本科)以上毕业归国的。
2. 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,在海外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企业等学习、进修或工作1年以上归国的。
二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统计填报工作,对于没有归国留学人员的单位要进行“零报告”。
三、报送时间
本周五(4月2日)下班前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统战部邮箱xzytzb@126.com。联系电话:2361159,联系人:李丛
党委统战部
2021年3月31日